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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超融合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需求编号:47921002 发布时间: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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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476800.00
需求详情
  • 所属类目: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需求描述:

询比邀请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采购人”)就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超融合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称)进行询比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询比

1、项目编号NJJF-201812051295

2、项目内容: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超融合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

3、项目预算:49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会计报表等);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无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3.2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3.3 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3.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3.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4.3.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3.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是否接收进口产品:否。

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8采购文件获取

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http://nj.jfh.com/)免费下载(供应商应登陆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否则,影响采购文件下载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8.2平台咨询电话:025-52821888,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9、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同步在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可在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10、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12月10日13时0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1210日13时30分。

11、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大桥北路5-8号,主楼408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服务平台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询比,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2、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 王晨

联系电话: 58499265

地址:南京市大桥北路5-8号

13、服务平台联系方

联系人:蒋智慧

联系电话:13913355885

联系邮箱:1527162041@qq.com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L栋6楼

邮编:210012

14其他

14.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http://nj.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4.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http://nj.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4.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14.4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为准)第3个工作日。

15、备注

15.1为推动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鼓励各潜在供应商对其诚信档案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15.2 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15.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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