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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号众包/外包交易规则
接包须知
第一条 概述

为了维护JointForce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推动IT服务交易的繁荣,保障交易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声明

1、接包方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JointForce平台关于发包的相关规定。接包方使用JointForce平台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JointForce平台上公示的各项规则,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发包方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

2、为了提升发包方的消费体验,维护JointForce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对于违反接包规则的接包方,JointForce平台将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接包方进行处罚。

3、本规则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交易产生的纠纷,涉及到此范围以外的争议,不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接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接包方承诺如因其承揽发包方通过JointForce平台发包的任务,导致第三方向JointForce平台提出索赔的,接包方将承担JointForce平台一切损失,且JointForce平台有权停止接包方继续使用JointForce平台。接包方与发包方届时依约结算。

2、除非另行达成一致,接包方接包时应无条件遵守发包方关于项目的工作和技术要求,否则,发包方或JointForce平台有权不授予接包方订单。

3、接包方为完成电子订单下的任务所需的工具、设备及场地由接包方自行负责解决。

4、电子订单约定的价款为包干费用,包括了接包方为完成任务所付出的精力、交通、通讯、税收等一切费用,接包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发包方或JointForce平台索要除约定报酬金额以外的其他费用。

5、接包方同意发生争议时,JointForce系统记载的数据、信息等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6、接包方需向JointForce平台支付交易额的10%作为接包方使用平台的接包服务费,接包服务费将在交易结算时自动扣除。如有变动,将按照JointForce平台公告通知的数额执行。

7、接包方承诺提交的代码、方案、设计图稿等不涉嫌抄袭他人作品,提交的成果物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如果涉嫌盗用抄袭或者侵害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一经查实,接包方应自行承担所有责任,造成平台或发包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平台或发包方损失。

第四条 参与接包竞争规则

1、接包方在JointForce平台上参与接包竞争,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JointForce平台相关规则,接包方不得参与违规需求接包竞争,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

2、接包方应保证交付提交物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任何专有权利。

3、接包方应当保证参与接包竞争中所提交的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不得夸大或者伪造自身经历,以影响发包方的判断或者骗取发包方信任。

4、接包方上传的提交物应满足发包需求要求。对于无效参与接包竞争,JointForce平台有权未经接包方同意进行屏蔽。无效参与接包竞争的判定标准如下:

(1)参与接包竞争的相关文件属于广告、低俗信息等违规内容。

(2)参与接包竞争的相关文件与需求无任何关联。

(3)没有提交实际作品的。

(4)接包方参与接包竞争的相关文件无法满足需求的基本要素。

(5)其他属于无效参与接包竞争的情况。

5、提交物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但接包方和发包方在电子订单可以对此另行作出特别约定。

第五条 签单

1、发包方与接包方商量一致,通过签订电子订单即确定双方的合作行为,电子订单具有法律效力。

2、发包方若根据订单约定需要线下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中选接包方有义务配合发包方完成协议的签署,若接包方拒绝签署,发包方有权要求取消接包方中选资格。

第六条 提交

1、JointForce平台免费提供如下四项交易保障工具,帮助交易双方对交易过程进行管理、留痕,若发生纠纷时是有效的举证依据:

(1)微任务(Task+),提供编制执行计划和提交跟踪记录的服务。

(2)云代码托管环境,提供接包方产生提交物的管理。

(3)项目工作日历,提供订单执行进展记录的填报。

(4)沟通工具,提供交易过程中沟通记录的留痕。

2、对于需要交接源文件的交易,接包方应在完成工作之后主动将源文件交付给发包方。

3、如果发包方因接包方提交物侵犯了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而遭到损失,有权向接包方追偿。

第七条 评价

1、接包方应及时对发包方进行评价。

2、用户不得经由非本平台所提供的界面和入口注册、登录和使用本平台,否则,JointForce平台有权采取冻结或注销用户账号等措施,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和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3、如遇到对方恶意给出差评,30天以内可联系平台产品举报。恶意差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形式:

(1)不合理要求:评价者以中差评威胁为前提,对对方提出有不合理要求,谋取利益。

(2)歪曲交易实况:违背实际的交易情况,恶意中伤对方的虚假评价。

(3)泄露信息或辱骂:擅自将别人的私人信息公布在评语或解释中,在评语或解释中出现辱骂或污言秽语,损坏社会文明风貌等行为。

(4)恶意竞争:经查实为同行小号发起交易,有明显诽谤嫌疑的行为。

4、关于恶意评价的举报到达平台,经由平台判定后,评价规则如下:

(1)发包方败诉,系统默认接包方好评。

(2)发包方胜诉,系统默认接包方中评。

(3)双方都有责任,系统默认发包方和接包方中评。

5、评价的修改:

(1)“中评”或者“差评”在交易关闭后30天以内,评价方有一次自主修改评价的机会,仅限修改成“好评”,评价经修改后不能被删除或再次修改。

(2)评价只能修改不能删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发包方责任:若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接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发包方原因致使接包方产生损失的,JointForce平台有权协调发包方用托管的资金对接包方进行赔付,但是,平台对接包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接包方责任:若接包方不能按要求完成订单,将按照电子订单约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九条 交易纠纷处理

1、接包方和发包方使用JointForce平台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JointForce平台上的各项规则,因未使用JointForce平台交易保障工具(开发协作云)进行交易或超出举报时限而产生的纠纷,平台不予受理。

2、交易纠纷处理办法由《JointForce平台举报处理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3、平台处理交易纠纷以发包方已存入资金账户的资金为限,若双方在需求要求中约定了有超过发包方资金账户资金的赔付内容,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平台不接受此类争议的处理。

第十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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